山西企业煤安认证(MA)申请指南 金鼎誉诚认证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产品进入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必备凭证。申请单位需向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其次,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经营场所、技术力量和生产能力;

主要管理人员应熟悉煤矿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拥有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和检测手段;

生产工艺应先进、合理、可靠;

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具备成品组装与出厂检验条件;

同时还需符合其他相关规定。


申请安全标志的产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产品需满足煤矿安全生产需要,并符合现行国家安全标准、行业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

具备正确、完整的技术文件;

若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须提供省部级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认可的鉴定或评审意见;

同时满足其他相关条件。

申请单位应填写《安全标志申请书》一式两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产品执行标准、图纸、工艺流程图等技术文件;

产品照片;

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安标国家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符合要求的,双方签订申办合同并予以受理。

随后,中心将组织技术审查,并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授权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

通过技术审查和产品检验后,安标国家中心将安排现场评审,对申请单位的主体资格、生产能力及质量保障体系进行现场考核。

评审若发现不符合项,申请单位需按要求完成整改。整改审核通过后,安标国家中心将颁发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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