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十环认证检查要注意的点金鼎誉诚认证

十环认证初次流程

1.企业准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以及认证材料提交认证中心。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初审,符合要求后发放《受理通知书》

2.认证中心会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

3.现场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保障措施指南的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进行。

4.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情况、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撰写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5.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6.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

7.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8.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



十环认证年度监督检查

1.认证中心根据企业认证证书发放时间,制订年检计划,提前向企业下发年检通知。企业按合同要求缴纳年度监督管理费,认证中心组成检查组,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工作。

2.现场检查时,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3.检查组根据企业材料、检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4.年度监督检查每年一次。


十环认证复评需求

3年到期的企业,应重新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其余认证程序同初次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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